第十八届成都国际汽车展览会(以下简称“车展”)将于2015年9月4 -13日在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举行。为了给展商及观众搭建一个安全有序的交易平台;营造一个良好的展览氛围;建立一个文明和谐的展览环境,组委会拟定如下公约,务必共同遵守:
一、 展位及展品安全
1. 展会期间指定专人对展台施工、展台电路、灭火器摆放、洽谈室用设备、洽谈室及展位背墙后通道禁烟状况、AV及音控操作室等进行消防安全巡查;
2. 展车进馆前进行油量及安全自检, 严禁在展会开放期间进行燃油加注及充电;避免展期燃油及电量耗尽无法启动的解决方法是闭馆清场后,在展馆安保人员配合下进行燃油加注及展车充电,加注燃油时周边需配备至少2具灭火器。
二、 展品宣传推广
1. 整个展览期间禁止在展馆上空使用动力伞、飞艇等飞行器进行高空广告宣传;
2. 整个展期严禁组织人员在展馆通道、室外广场等公共区域进行手持举牌、着旱冰鞋、平衡电动车进行流动宣传;
3. 展会前三天严禁组织人员在在展馆通道、室外广场、展会出入口等公共区域散发DM传单,派发各类小礼品;
4. 整个展览期间严禁占用公共通道排队派发礼品(特别申明能漂浮的氦气球及普通充气气球均严禁带入展馆);
5. 展会前三天严禁在展车上放置各类降价促销标牌,公众日后尽量将价格信息以立牌的方式放置于展车旁边,尽量不在车顶上放置降价促销标牌。
三、 展会秩序
1. 媒体日除媒体发布展台,其余展位一律静音,除发布会开场表演外,其余时间禁止任何形式的节目表演;
2. 遵循公平的商业交易环境,禁止一切危害公共安全的促销形式,严禁因抢客户产生的打架斗殴等行为,一旦发生组委会保留对事件责任单位的追责;
3. 建立危机事件的预警及处理机制,对于现场出现的经济纠纷、维权等问题指定现场对接人,方便信息沟通。
四、 明星及汽车营销人员管理
1. 根据公安要求,明星到场需提前申报,具体流程参见《参展商服务手册》;
2. 加强展位营销人员管理,营销人员着装应彰显企业文化、以产品内涵为职责,杜绝低俗宣传和偏离车展本质的炒作;
3. 若违反以上规定,组委会有权叫停活动及勒令整改。
注:上述规定如有变更,组委会将发函公告
成都国际汽车展览会组委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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