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起,成都将开始分阶段实施机动车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,即国Ⅳ标准。昨日,记者走访成都红牌楼汽车市场发现,这里的国Ⅲ轿车已经基本销售一空,目前所售车辆基本都是国Ⅳ车。
成都市交管局车管所有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,他们将按时在今晚对软件进行升级,明日起国Ⅲ车辆将不能在成都注册登记,即不能上牌照了。
此外,环保部也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,7月1日起,所有生产、进口、销售的轻型汽油车、两用燃料车、单一气体燃料车必须符合国Ⅳ标准的要求。
根据方案,成都7月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机动车国Ⅳ标准。即7月1日起,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轻型汽油车、气体燃料点燃式汽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;2012年1月1日起,除压燃式轻型汽车外,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汽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;2013年7月1日起,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压燃式轻型汽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。其中,7月1日起率先实施国Ⅳ标准的“轻型汽油车、气体燃料点燃式汽车”,主要是指轿车、面包车等。
对于外地转入成都的车辆,则参照新车上户有关规定执行。这意味着外地车辆想转入成都市上牌,如果在该车型实施国Ⅳ标准后没有达到国Ⅳ标准的,也无法获得牌照。
成都市交管局车管所还证实,该所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,对7月1日后不符合国Ⅳ标准的“轻型汽油车、气体燃料点燃式汽车”不予注册登记。(转载自《成都商报》 记者 祝楚华 实习生 赵宇飞)